(1)液壓升降機應設專人管理。液壓液壓升降機的安裝、操作、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,并經考試合格方準操作。
(2)使用前先檢查液壓液壓升降機各部限位和安全裝置情況,再將吊籠升高至離地面1m處停車,檢查制動是否符合要求。然后繼續上行檢查各樓層站臺、防護門、前后門及上限位,確認符合要求,方可正式投產。
(3)運行中如發現異常情況(如電氣失控)時,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,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允許打開。
(4)液壓液壓升降機運載貨物應做到均勻分布,物料不得超出吊籠之外。嚴禁超載超負。
(5) 運行到上、下盡端時,不準以限位停車。
(6)在液壓液壓升降機運行中嚴禁進行保養作業。雙籠液壓液壓升降機一只吊籠進行維修保養時,另一只吊籠不得運行。
(7)如遇雷雨、大風(六級以上)、大霧、導軌結冰等情況時,應停止升降機運行。
(8)工作后將液壓升降機吊籠降到底層,切斷電源,做好班后檢查保養作業,關鎖門窗后再離去。